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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版:要闻
2024年04月23日

“四聚焦”打好首季“民政救助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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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今年以来,定远县民政局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,充分发挥“兜底线、救急难、保民生”作用,多举措开展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,确保城乡低保、城乡特困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基本有效保障。

聚焦低保保障“应保尽保”。把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,与县乡村振兴局、医保局、残联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,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、大额医疗自费人员、重度残疾人以及“监测户”进行全面摸排,将符合低保、低保边缘家庭、支出型困难家庭或其他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应保尽保。一季度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5人,农村低保对象307人,累计保障城市低保1557人,发放290.4万元;农村低保33467人,发放4412.6万元。

聚焦特困供养“应养尽养”。优化简化特困人员供养审批程序,持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审批工作。定期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,鼓励引导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康养中心集中供养,实现“平时有人照应、生病有人看护”。一季度共保障城乡特困对象5523人,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300.29万元,纳入机构集中供养437人。

聚焦残疾失能“应享尽享”。适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。充分利用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,联合县残联部门,做好残疾人新增、停发及标准变更等动态管理工作。增进部门联动,每月与县残联共享数据,将最新数据及时反馈乡镇进行信息比对,确保保障对象不重不漏,符合残疾人补贴保障对象应享尽享。一季度共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248人,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061人,两项补贴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149.75万元。

聚焦临时救助“应救尽救”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,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、紧迫性、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。重点关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低保对象、特困供养人员等低收入人口,加强日常走访,做到主动发现,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。一季度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25人次,发放临时救助金48.6万元。

(陶黎花 俞羊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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